安徽疾控中心:全省停用长生狂犬疫苗!芜湖市卫计委发布“长生疫苗”事件应对报告
2018年7月15日下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在对上市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市卫计委今天上午发布报告,介绍芜湖对该事件的紧急应对情况。
据了解,目前长春长生狂犬疫苗在我市所辖镜湖区、三山区和芜湖县等3个县区进行接种,2017年以来,共采购长春长生狂犬疫苗61550支,截止到目前,尚剩余3659支,现有疫苗已全部停用封存。
截止目前,我市涉事的三个县区均完成了替代疫苗的采购。镜湖区采购辽宁成大狂犬病疫苗8160支,宁波荣安狂犬病疫苗10000支。三山区采购辽宁成大狂犬病疫苗2400支,芜湖县目前现有广州诺诚狂犬病疫苗2500支,其他各县区狂犬病疫苗储备充足。
今天上午,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关于近期疫苗相关问题解答。
目前安徽省境内已全部停用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对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可使用另外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按照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
根据2017年11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信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我省未采购上述批次百白破疫苗,上述批次百白破疫苗未流入我省。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近期疫苗相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本次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生产狂犬疫苗事件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
目前安徽省境内已全部停用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对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可使用另外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按照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
疾控中心提醒:夏秋季是狂犬病的高发季节,当不幸被犬类咬抓伤时,必须及时接种疫苗、被动免疫制剂等暴露后免疫措施。同时,日常做好家养犬免疫和流浪犬管理也是重要的预防措施,养狗的家庭要给自己的小狗及时注射狂犬疫苗,请广大民众做好相关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关于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事件
根据2017年11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信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我省未采购上述批次百白破疫苗,上述批次百白破疫苗未流入我省。
三、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其他疫苗是否有问题?
国家对上市疫苗实施批签发制度,每一批疫苗上市前由国家药监局药检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上市。我省使用的其他疫苗均为国家检定合格疫苗。目前,也未接到国家有关其他疫苗存在问题的通报。我省所有的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前会严格审核疫苗的批签发检验报告和疫苗运输温度记录,保证疫苗接种安全有效,我们要对国家批签发检验合格上市的疫苗抱有信心,放心接种。
四、免疫规划实施40年成绩显著
2018年是我省实施免疫规划工作40年,每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超过90%,全省连续26年无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引起的病例,连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连续24年没有报告白喉病例;全省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5%,5岁以下儿童<1%,实现十二五控制目标;当前,麻疹、风疹、腮腺炎、百日咳、破伤风、甲肝、流脑、乙脑等国家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至历史最低水平。通过持续实施40年的免疫规划工作,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持续下降,为提高全省人均期望寿命做出了巨大贡献。
多年实践证明,接种疫苗依然是预防疾病最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个孩子享有的权利,希望广大民众能以科学的态度看待疫苗,按时带孩子进行免疫接种。
来源:今日芜湖 新安晚报
微信编辑:大橙子 实习生 鲁佳佳 陈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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